太原市河北商会
会员管理制度
为了把商会搞得更好,加强对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。根据太原市河北商会章程和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,以共同遵守。
一、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
1、会员管理应本着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、“入会必守规、违规必处理”、“以教育批评为主、以处理退会为辅”的原则实施。
二、严把会员入会关
1、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是现籍、原籍或祖籍是河北的人士,或者是河北人士的直系亲属,且对河北有认同感的人士。
2、入会会员必须有正当的职业,并依法经营、照章纳税、诚实守信,并且没有犯罪前科的人士。
3、入会会员必须有老会员一人介绍,经审查符合入会要求,能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,方可填写入会审批表,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后,才可成为正式会员。
三、加强对会员的教育和服务
1、商会要不断加强对新入会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养,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科技、管理、法律水平。
2、商会要对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,经常深入会员企业调查研究,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,使会员感到商会的温暖和作用。
3、商会应经常组织会员进行集体活动,加强会员间的互信、合作与交流。增强会员间的乡情、友情和感情,加强会员间的同乡认同感和归属感,为会员企业之间合作共赢创造条件。
4、教育会员要珍惜乡愁、热爱家乡、珍惜商会集体荣誉,要热爱公益和慈善活动,做到致富不忘家乡,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家乡经济社会发展。
四、加强对会员的管理
1、会员入会后必须遵守本会的章程、制度和有关规定,不能做法外之人,不能当“特殊会员”。
2、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,按时参加本会活动,不得发生有损本会声誉的言论和行动,更不准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乱纪。
3、会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处理,轻则批评教育,中则警告通报,重则开除会籍。
4、对会员的处理必须照章办理、慎重从事。